歌咏之域,我素无涉猎。
自幼,上苍便以一纸失歌之判,将我逐出旋律的殿堂。
然而,女子我心态坚毅,乐观豁达,韧如蒲苇,颜厚若城墙;末语戏言,便权当未曾听闻。
便在这样的背景下,我竟有幸与歌唱这门深厚而神秘的文化艺术结缘,心悦诚服。我以为,爱上歌唱,是件极易之事,简易如同钟情一瞥,口中轻呼“我愿嫁与你”般自然。
友人们却戏言,我之钟情于歌唱,恐是“一贱钟情” —— 贱人之“贱”。当然,非指我之不堪,盖此词已不足以深刻描绘。
彼时,怒火中烧,欲挥拳相向。然而,身为清白之身,我仅以一曲抒怀。
自觉歌声悠扬,胜原唱三分。
若不得赐予“歌后”之誉,岂不辜负我一番心血。
需补述者,当时我尚未闻“骨传导”之技。后有所悟,遂决意金盆洗手,此乃后话。
我观之,众皆惊愕。
他们似乎方从混沌中醒来,愣愣地问:“你唱何物?”
那歌声,起伏跌宕,非但不解其意,反成笑谈。
我未作回应,心中自嘲。
尴尬至极,无地自容。
终,我再歌一曲,自录其声。待自觉满意,播放一听,羞愧难当,恨无地缝可钻。
唉,自是而后,不复歌于人前。
遂洗手不唱。
偶尔自吟自唱,仅供自我倾听之调。
至此,真不会歌,或不可歌。
不歌之女,心中总有一抹忧郁。